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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公布了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以及相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晋企发〔2022〕78号)等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完成了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备案工作,现将批准通过评价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太原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为山西省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评价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备案并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当年重新进行自评,并向所在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评价。如果企业未申报评价或评价审核不合格,则将被自动取消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

三、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坚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积极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不断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做好跟踪服务和监测指导。对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应聚焦主业、强化创新,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早日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为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并实施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和责任。2. 建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机制,通过财政支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式,激发和鼓励中小企业创新。3. 开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分阶段、差异化地培育和引进优质中小企业,加强对其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的跟踪服务。4. 加大对各类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包括税收优惠、创业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5. 建立中小企业监测评估机制,对中小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6. 加强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创新经验,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借鉴和启示。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以不断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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