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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山西省财政厅结合该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份名为《山西省“建高地 兜网底 提能力”强医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文件。

  强医工程项目资金(以下简称“强医工程资金”)是指由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各级公共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医院事业收入等多渠道筹措的,用于全面实施强医工程方面的补助资金。这些资金将用于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各种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医疗水平和质量。强医工程资金的申请和分配一般由医疗机构向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审批等程序后,由政府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强医工程资金的金额和使用情况一般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规范性。在使用强医工程资金时,承担单位可以根据项目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其中,建高地包括创建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等6个项目。三级综合医院进入国家绩效考核前100名,分三年进行奖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公立医院医疗事业支出;创建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对三年内建设完成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每个区域医疗中心奖励1000万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年内建设2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每个专科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省财政补助300万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三年内建设10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专科补助200万元;省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每年补助10个省级拔尖学科,每学科补助20万元,每年补助50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每学科补助15万元;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三年内建设100个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其中省级三级中医医院,每个专科补助100万元,市级三级中医医院,每个专科补助50万元,各级综合医院和市、县级二级中医医院,每个专科补助30万元。

  兜网底主要是支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提升基本诊疗和急诊急救服务能力,以农业县为重点,三年内至少支持91个中心卫生院建设,每所卫生院补助100万元。

  提升能力包括县级医院三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以及千名医师下基层和医学队伍“五个提升”培育计划。在县级医院三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未来三年内,至少37所县级综合医院、10所县级中医医院和3所县级妇幼保健院将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在此期间,每个县只要有一所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就可以获得1000万元的补助,每个县有两所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就可以共获得1500万元的补助,每个县有三所医疗机构达到标准,就可以共获得1800万元的补助。在县级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方面,未来三年内,将努力建成120个达标中心。以县为单位,省财政将对于国家认定的达标中心,每个中心补助50万元。在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方面,未来三年内,将努力建设30个达标中心。省财政将对于国家认定的达标中心,每个中心补助50万元。在千名医师下基层方面,省财政将为每位医师每年提供2.4万元的工作补助。在医学队伍“五个提升”培育计划方面,将通过“外聘专家工作室”、“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国内访问学者”等途径,分层分类提升全省医疗机构的医教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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